央廣網天津5月30日消息(記者褚夫晴)29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李某某、任某某等集資詐騙罪一案,犯罪份子李某某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間,伙同任某某、劉某某等假借虛假的項目和資產抵押權等方式,以高額利息回報為誘餌,面向社會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公眾資金達1285萬余元,涉及出資人達90余人。除返還出資人資金79萬余元外,其余資金均被被告人李某某、任某某等人轉移、隱匿、揮霍,給出資人造成巨額經濟損失。
庭審現場
非法集資犯罪作為典型的涉眾型經濟犯罪,具有涉案金額大,受害人數多,作案周期長的特點。從法院審判的角度來看,非法集資犯罪主要涉及兩個罪名,即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2018年以來,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及轄區法院共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89件,其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78件,集資詐騙罪7件,同時涉及兩個罪名4件,涉案集資參與人近4萬人,涉案犯罪金額高達人民幣58億余元。
據二中院刑事審判二庭法官宋菲介紹,不同于早期“小作坊式”的集資詐騙,現在的非法集資犯罪多是披上了具有迷惑性的外衣。“犯罪分子往往依托合法注冊的公司、企業,以響應國家產業政策、支持新農村建設、項目投資、委托理財等為幌子,巧妙偽裝,故意混淆非法集資與合法融資的界限。”
在該院此前審理的非法集資詐騙案件中,便有犯罪分子假借“空殼公司”騙取集資人700余人,近2億元的錢款。“此類案件占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案件的70%,非法集資的錢款多被犯罪份子揮霍,用于公司自身的運作以及對外放貸賺取利息差,還有相當部分的錢款不知去向。”宋菲說,區別非法集資與合法融資的依據主要是有無政府金融主管部門的審批。
當前,非法集資犯罪活動作案手段多樣,手法不斷翻新,新的非法集資表現手法層出不窮,利用經營投資、商品銷售、電子商務、基金運作、風險投資、新能源開發、外匯交易、消費返利、黃金期貨交易等形式的非法集資紛紛涌現,并不斷由傳統的種植業、養殖業向房地產、商貿、金融、旅游、醫療衛生、教育等行業滲透。二中院新聞發言人李季紅給出了民眾防范非法集資犯罪的幾點風險提示:
第一,天上不會掉“餡餅”,超高收益不可信。正規的投資理財產品收益和風險應成正比,收益越高風險越大。如果推介所謂風險低、收益高的產品,甚至承諾收益比銀行理財高出數倍,很可能不是“餡餅”而是“陷阱”。
第二、面向公眾、不設門檻的投資項目應警惕。在街道、社區發放小廣告等利用公開方式面向不特定多數人進行宣傳,既不關心投資人是否是合格投資者,也不關心投資人是否是具有風險識別能力,更不進行相關風險提示,這樣的投資項目應高度警惕。
第三、熟人介紹要小心,心存僥幸不可取。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親戚、朋友、同學、同鄉之間較為親近的信任關系,讓投資人產生“這是某某熟人介紹的,應該沒有問題”、“某某也參加了,都是熟人,肯定不會坑我的”等僥幸心理。對于熟人介紹的投資產品、項目或生意,一定要先了解情況,不要盲目輕信,草率作出投資決定。
以上是資訊合法注冊公司做起非法集資詐騙? 二中院:警惕高收益無門檻投資的內容,更多相關內容,請訪問http://www.ynzz168.cn/。作為一站式企業服務平臺,企順寶(400-6225-520)提供公司注冊、財稅記賬、商標知產、人事社保、專業法律等早期創業公司需要的服務。搜索“企順寶”,前往企順寶官網,即可辦理相關業務。
*本站所有相關知識僅供大家參考、學習之用,部分來源于互聯網,其版權均歸原作者及網站所有,如無意侵犯您的權利,請與小編聯系,我們將會在第一時間核實,如情況屬實會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如您有優秀作品,也歡迎聯系小編在我們網站投稿!7*24小時免費熱線: 400-6225-520